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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评预评价 明光市园区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13        返回列表
前言:安评预评价
安评预评价 明光市园区安全预评价
消防安全评估是指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提供的一种服务活动,具体为对社会单位、场所、工矿企业等机构的消防综合情况进行评估。
消防安全评估方法
对照规范评定:依据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条文,逐项检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要求。
逻辑分析法:代表方法一为事故树法,采用演绎分析的方法。运用运筹学远离对火灾的原因和结果开展逻辑分析,使用布尔逻辑门组成树枝状图标讲可能出现的事件用逻辑系统联系成整体,逐层向下演绎。
另一种为事件树法即事件树分析法,它是一种按事故发展的时间顺序由初始事件开始推论可能的后果,从而进行危险源辨识的方法。这种方法将系统可能发生的某种事故与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之间的逻辑关系用一种称为事件树的树形图表示,通过对事件树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找失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确定安全对策提供可靠依据,以达到猜测与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综合评价方法:以统计学为基础建立评估对象的影响因素集,并确定它们影响程度的等级和权重再进行分析计算。通过系统工程的方法考察各系统组成要素的相互作用,做出对整个评估对象的消防安全性能评价。
火灾模化的方法:搜集和评估对象可能的火灾影响因素,按照不利条件设置火灾场景进行火灾场景模拟、延期蔓延模拟、人员疏散模拟等工作,获得类似于火灾现场的资料。
安评预评价
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工业园区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现状评价既适用于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一个工业园区的评价,也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的评价。
安评预评价
消防安全评估的依据:
2011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消防工作考核体系。
消防局在2013年3月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对火灾高危单位范围及其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做出规定:“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其法律法规规范:
1、《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GB∕T31593.3-2015) 引言 火灾风险评估对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可以更加客观、准确地认识火灾的危险性,从而为预防火灾、控制火灾和扑灭火灾提供依据和支持。
2、《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高层建筑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公共建筑每年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高层公共建筑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5、《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或者消防服务 单位、统一管理人应当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栋建筑的消防 安全评估。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火灾隐患以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安评预评价
消防安全评估分类
按评估客体的性质可以分为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评估、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的评估、单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评估、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技能评估等几部分,具体在针对单位评估情况时选择,一般都会进行整体评估。这样才能真正的给出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评估结果,其报告书和解决方案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按评估场所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矿企业消防安全评估、机关事业团体消防安全评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等。不同场所其消防安全特点不同,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其侧重点也不同。
按评估对象的重要性或者火灾后果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社会单位评估和火灾高危单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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